近日,庐山市人民法院温泉法庭法官用责任、耐心,通过庭前调解方式,促成一起轻微人伤车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双方快速达成调解协议并及时兑现部分赔偿款,化解了矛盾纠纷,减少了当事人诉累,维护了受害人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
2020年11月,吴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往海会方向行驶,因天色较暗及疏忽大意,追尾撞上于某驾驶的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造成吴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庐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吴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于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治疗结束后,吴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于某承担事故赔偿次要责任。
调解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对法院快速组织调解并兑现表示赞赏,被告于某作为一个外地人说:“我在收到案子的时候,一直担心原告本地的法院会不会有地方保护主义,会不会不管我的经济状况径自进行判决,现在我觉得法官也充分考虑了我们双方的实际情况,对这个调解方案我认,也让我了解了心头的一桩难事”。
该案的成功调解,仅是庐山市人民法院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际活动的一个缩影,温泉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宗旨,切实将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及解决后期执行难问题,通过把调解贯彻纠纷化解全过程,在案件调解中化“被动”为“主动”,力求平和解决双方矛盾争端,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来源庐山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