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文明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税务局联合公布了2021年第一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醒社会公众在与其交往中持谨慎态度,规避交易风险,并对被曝光的被执行人进行监督举报。
今年第一期典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含法人单位3家;自然人20人,最高欠债达4438万余元,最低为64.52万。具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下:自然人分别为程文丽、朱昌模、李昆铭、韩梅、毛金华、姚高俊、智勇、汤期汉、邹金林、尹荣金、尹荣贵、吴升智、柯小玉、冯国琴、张秀华、智琴、谈少平、张涛、余任初、周高波等20人;法人单位有江西闽创石业有限公司、星子县柳氏家电实业有限公司和星子庐山温泉五柳休闲山庄有限公司等3家。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九府发﹝2018﹞7号)有关规定,依据有关部门诚信评价办法,发布了九江市2021年第1期“诚信红黑榜”,并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等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撤销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股东等人员的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等。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税务总局还将通过网络信息共享的方式,对被执行人的纳税信息进行“总对总”网络查控,对失信被执行人在税务领域进行联合惩戒。源自九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