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记者从九江市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获悉,根据相关要求,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第一批九江市建筑重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共计30家建筑业企业符合评审条件(其中建筑龙头企业6家,建筑骨干企业5家,建筑扶持企业19家),现将审查结果按有关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8日。
认定条件:建筑重点企业由龙头企业、骨干企业、扶持企业组成。由市政府每年命名一批本市上年度建筑业总产值达10亿元且市内年纳税总额达到1000万元的企业为“九江市建筑龙头企业”,每年命名一批本市上年度建筑业总产值达5亿元且市内年纳税总额达500万元的企业为“九江市建筑骨干企业”。 每年命名一批本市上年度建筑业总产值达2亿元且市内年纳税总额达到200万元的企业为“九江市建筑扶持企业”。
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的建筑重点企业有异议的,均可向九江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要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写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签署真实姓名。公示期满,如无提出异议,经审核后将报请市政府批准认定为九江市建筑重点企业。联系地址:九江市长虹西大道366号(市住建大楼21楼2106);联系电话:0792-8582260。
源自九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