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至1999年间,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吴某某在横塘镇胡明华老人处多次购买石材,累计有货款46750元未结。2005年12月,吴某某向胡明华老人出具了一张46750元欠条,期间胡明华老人曾多次写信吴某某催要货款,但一直未果。
近日,胡明华老人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到横塘司法所寻求法律帮助,横塘司法所长戢岩林热情接待、仔细询问后立即为老人开辟绿色通道,办理法律援助。戢所长在了解相关案情后,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与吴某某取得联系,动之以情,晓之以情,首先从法律角度解释如不支付欠款,则构成违约,不日将提请诉讼。其次从道德层面劝说要善待老人,老人家现在八十多岁,有心脏病,急需这笔钱看病养老,于情于理都应支付欠款。最终在戢所长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吴某某按时将第一笔欠款打到胡明华老人账号上,收到钱的胡明华老人激动万分,开心的像个孩子。16年来,戢岩林同志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职,敢于担当,先后荣获江西省先进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充分发挥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践行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为构建平安庐山、法治庐山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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